得了以下疾病者,学塾能够不予登科:
1.严峻心脏病(先本能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分开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病院专长查验肯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充、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峻的血液、内排泄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余神经系统疾病;严峻精力病未治愈、精力活性物资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而且肝成效不平常者(肝炎病原带领者但肝成效平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状况外能够不予登科。
(1)原发型肺结核、浸湿性肺结核已硬结波动;结核型肋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肋膜肥厚者;
(2)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病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长查验无改变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病症者。
(摘自《一般高级学塾招生体检办事教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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