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36开始

小晨了解到,我市年上半年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工作开始,申请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2日。

参加认定的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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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慢性病种共25种

慢性肾小球肾炎

肾病综合征

糖尿病并发症

甲状腺功能减低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帕金森综合征

癫痫

心力衰竭

冠心病(非隐匿型)

Ⅱ级及以上高血压病

肺源性心脏病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支气管哮喘

慢性乙型肝炎

肝硬化

重症溃疡性结肠炎

精神分裂症

抑郁症

躁狂症

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系统性红斑狼疮

类风湿性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系统性硬化症

白塞氏病

特殊慢性病共12种

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恶性肿瘤

白血病

动脉支架术后(抗凝治疗18个月)

心脏换瓣膜术后(抗凝治疗)

丙型病毒性肝炎(干扰素治疗1年)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小儿脑瘫门诊康复治疗

肺结核

结核性胸膜炎

鉴定范围

年参保人员且符合鉴定病种标准的城乡居民;原已持《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卡》的患者,不需增、换病种的,不再参加鉴定。

认定医疗机构

(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本辖区参保居民由所在辖区镇卫生院、医院鉴定。

(二)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耐多药肺结核在市疾控中心鉴定;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病在玉泉卫生院鉴定。

鉴定所需材料

1.济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在村卫生室领取)

2.近两年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专科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资料

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新农合卡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增加或更换病种的,需提交原《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卡》,进行病种合并;已持《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卡》的,半年鉴定工作中不得随意更换定点医疗机构。

2.患者自主选择就诊医疗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

3.患者申请前做好资料备份,所申请资料交辖区医保办存档,不再退还。

4.慢性病和特殊病种鉴定为无偿服务,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收取费用。

5.-

来源/济源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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